本报见习记者 洪剑儒 中国商务新闻网 信息消费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促动消费链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跃变的一种新消费形态。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已超过5万亿元。 从2012年的不到2万亿元,到2021年的6.8万亿元,十年间,我国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超过15%,为同期最终消费增速的1.6倍。作为我国增长最迅猛、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信息消费已成为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动力。 数字技术助力信息消费创新升级 近年来,随着信息消费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消费的新场景、新模式和新业态也在加速涌现。搭乘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快车,网络零售平台率先解锁消费新场景。 今年8月,天猫App推出增强现实购物功能。对于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消费者可在手机屏幕上以1:1的比例直观感受商品的尺寸大小、细节特征、入户效果,身处家中也能作出合适的消费决择。 实际上在2020年潮流网购社区得物便已率先上线“AR试穿”功能,3秒之内即能帮助消费者完成“云试穿”。在此基础上,得物App还将增强现实功能应用至更多元的场景中,覆盖美妆、箱包、配饰等近10个消费品类。据了解,增强现实功能每日帮助超过30%的用户进行消费决策,有效激发了潮流爱好者的消费热情。 与此同时,信息消费的新模式、新业态也在探索中不断萌发、壮大。作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优秀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昆明市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App。据了解,该App可根据游客行前、行中、行后的旅游行为,为游客提供全景式、全链条、全程化“一站式服务”体验,目前已成为中国智慧旅游的重要标杆。 此外,围绕茶叶、花卉等8个重点农产品产业,昆明市还着力打造“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平台,创新“互联网+云南名品+特色产品”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农产品交易市场、花卉市场等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进一步助力昆明市深化信息消费赋能行业转型。 多措并举推动信息消费行稳致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消费的进一步发展,既是数字时代的大势所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一系列政策举措已为信息消费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部署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17年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产品”;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强调要扩大升级信息消费。 各地也纷纷推出推动信息消费的具体措施:郑州市大力实施“互联网+”“5G+”战略,深化信息消费在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和新型信息产品等领域的应用转化,积极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宁波市统筹推动供给能力提升、需求升级释放、消费环境优化和发展氛围营造,形成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宁波模式”。 对于企业而言,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办公室副主任陈红认为,要加强和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尽快完善保障信息消费应用和创新的各项机制,同时在数据共享等方面为信息消费企业提供相应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