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萬元存款被銀行員工轉成理財”一事引發關注。 據大象新聞·大象幫10月13日報道,9月28日,河南省周口項城市居民胡現紅向反映,丈夫去世后留給她的十萬元存款被銀行員工(事后得知名叫黃超杰)轉走買成了理財產品,至今無法追回。 2022年5月25日,胡現紅來到中國工商銀行項城支行,準備轉存到期的10萬元一年定期存款。 胡現紅說,她一進銀行營業大廳,就有一位銀行工作人員熱情地迎了上來,主動詢問她辦理什么業務。當得知胡現紅要辦理定期存款續存后,這位工作人員向胡現紅推薦說,銀行內部有一個利息高一點的儲蓄,問她要不要辦。胡現紅表示,因為孩子上學要交學費,需要用錢,只存一年的定期。這名工作人員(事后得知名叫黃超杰)說這個就是一年的定期。 胡現紅只有小學二年級的文化水平,自助柜員機也不太會使用。在這名“熱心”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她輸入密碼,完成了一系列手續。 一年后,2023年5月25日,胡現紅再次來到了工商銀行項城市支行辦理續存。但銀行工作人員查詢后卻告知胡現紅,她的賬戶里面沒有錢。 胡現紅到工商銀行項城支行詢問時,大堂經理鄺曼曼承認黃超杰是銀行的員工,黃超杰的做法屬于個人行為,不屬于銀行行為。 2023年9月8日,她在河南省信訪局進行登記。河南省信訪局轉交周口市信訪局處理,周口信訪局轉項城信訪局處理,項城信訪局再轉工商銀行項城支行處理,項城支行則是不予受理。 隨后,胡現紅向項城市人民法院起訴工商銀行項城支行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法院發出的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足以證明與被告存在儲蓄存款合同關系,駁回原告胡現紅起訴。 對此,網友熱議紛紛。 不少網友為當事人鳴不平:“銀行工作人員代表的是銀行啊”“存你銀行的,又不是存員工個人賬戶的”“員工行為如果不能代表銀行,那為什么他可以代表銀行接待儲戶呢”......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變理財的事情此前就有發生。 據河北青年報,2019年3月27日,李先生到永城市某銀行中山街支行(以下簡稱中山街支行)辦定期存款,在銀行大廳里,工作人員郭某接待了他。郭某主動詢問了李先生要存多少錢?存多長時間?在得知他存35萬,需要存一年時,郭某介紹有一款理財產品,年息6厘,保本保息。很少到銀行里辦理存款業務的李先生就按郭某的指導辦理了存款業務。 回到家里的李先生感到不對勁,存款咋連個憑證都沒有呢?次日,他又來到銀行找到郭某,索要存錢的單據。郭某稱,合同用完了,如果想要合同到三天后再來辦。 2020年3月27日,約定的時間到期,李先生到銀行取錢。銀行工作人員卻稱,他們沒有這個業務。李先生立即給郭某打電話,郭某在電話里稱,因為疫情的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等上班后就給辦。就這樣又拖了六、七天后,郭某又說銀行電腦升級還要再等幾天,又等了十多天,郭某又說,證券公司不能正常營業,錢拿不回來。李先生問,自己是把錢存到銀行里的,與證券公司啥關系?這時郭某才說, 證券公司是銀行的第三方合作公司,錢弄到證券公司去了,現在證券公司倒閉了,錢也就取不出來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大象新聞、河北青年報、新浪微博網友評論 每日經濟新聞 |
中國商報(記者 王彤旭)國有大行集體“降息”! 10月18日
近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