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傍晚,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發布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對住房交易契稅、非普通住宅增值稅進行了新的規定,至此,此前關于非普通住房相關稅收減免、契稅減免的傳聞正式落地。 上述公告明確,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此外,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個城市,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之后將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即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結合此次稅收政策之前的情況來看,契稅方面,新政前,普通住宅的契稅稅率為1%-1.5%,非普通住宅為3%(上海北京按照90平米劃分、深圳廣州按照144平米劃分);新政后,140平方米以下按1%的稅率征收,140平方米以上按1.5%(首套)或者2%(二套)征收。 非普通住宅的增值稅方面,新政前,普通住宅購買滿2年后出售則免征增值稅,非普通住宅購買滿2年出售,則按差額的5%征收增值稅;新政后,若一線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滿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也將免征增值稅。 很明顯,上述政策之后無論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無論是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都有可能受益。 據中指研究院測算,以單價5萬元/平方米計算,面積分別為80平方米、100平方米、150平方米,政策優化后首套契稅分別優惠0萬元、2.5萬元、11.25萬元,二套分別優惠0萬元,5萬元、7.5萬元,北上廣深二套分別優惠8萬元、10萬元、7.5萬元。 另外,以北京為例,政策優化前,滿兩年非普宅需繳納增值稅,若成交價500萬元,購買時原值200萬元,需要繳納增值稅14.3萬元。政策優化后,滿兩年原非普宅也可免征增值稅,原應繳增值稅可全部節省。 與此同時,上述三部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還提及,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與我國房地產開發模式相適應,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征制度,為發揮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調節作用,2010年稅務總局發文明確了各地區預征率下限,其中,東部地區為2%,中部和東北地區為1.5%,西部地區為1%。 此次調整,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后,東部地區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為1%,西部地區為0.5%。 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近些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調整,不少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增值稅實際稅率已經明顯降低,企業不少稅費資金處于多繳狀態,這部分資金如果不能及時退稅,將增加企業的資金壓力。本次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有利于降低企業預征預繳的土地增值稅,降低企業資金壓力,對于當前穩定企業預期也將帶來積極影響。 陳文靜表示,新政落地將進一步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對于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均有較大利好,特別是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于一線城市稅收優惠力度則更大。綜合來看,本次政策對于購房者、房企均將產生實質性利好,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緩解房企資金壓力,有利于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提振購房者置業信心。10月房地產市場出現了“階段性回穩”,財稅政策接連落地有望進一步強化市場的修復節奏,助力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對于此次政策出臺的原因,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稱,針對此前我國住房“有沒有”時期缺房子的情況,需要的是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應,于是就有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說,以及差別化的稅收政策。現在,我國住房進入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的新時期,房地產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而且房地產下行壓力比較大,交易循環不暢,因此,差異化的稅費不僅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而且阻礙了交易循環和市場企穩。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 |
財聯社11月13日訊(記者 彭科峰)如果房地產市場一再低迷
編輯 艾瑪,真給我整不會了!!! 房貸利率漲了,之前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