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現狀。 受訪者供圖 本報記者 于麗麗 李貝貝 北京報道 三年前,德云社落戶濟南的消息受到多方關注。2020年8月,濟南市相關領導及德云社創始人郭德綱等曾出席項目奠基儀式。但期盼中的曲山藝海遲遲未現,截止目前,該項目已停工一年多,現為一個深達14米的大基坑。 該項目開發商山東盛隆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盛隆集團”)副總裁王宏對本報記者表示,其司曾與濟南文旅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濟南文旅”)簽署合作協議,約定對方按工程進度付款,基礎建設完成時,對方應付3000多萬元卻不付,從而導致項目被迫停工。而申請仲裁后,銀行查證濟南文旅3個銀行賬戶內僅存1分錢。 濟南文旅相關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表示,不付款是因對方沒預售證,且雙方非合作關系,而是單純購房關系。王宏對記者出示《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合作協議》后表示,房屋是定制模式,付款約定清晰明了,和預售證毫無關聯。 開發商:停工一年多,基坑14米,曾被居民投訴 德云社落戶濟南,2020年這一消息曾被多方關注。喜歡相聲的濟南人尤其期盼以德云社劇場為核心的“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項目”盡快建成。但想象中的“曲山藝海”遲遲未實現,以該項目為核心的整個“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目前已停工一年多。 德云社創始人郭德綱出席項目開工儀式時,在現場發言。 受訪者供圖 據了解,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位于濟南市歷城區,計劃投資27億元,占地面積43畝,規劃建筑面積約17萬平方米,擬打造集文化產業、酒店辦公、餐飲娛樂等為一體的地標性城市綜合體項目。 如此吸睛的項目為何會遭遇停工?近日,該項目的開發商盛隆集團副總裁王宏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整個17萬平方米的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全是圍繞其中4.5萬平方米的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項目所做的配套建設。因后者停工,所以整體項目被迫停工。 而以德云社劇場為核心的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項目又為何停工?王宏解釋:“這4.5萬平方米,是盛隆集團和濟南文旅的合作項目,濟南文旅作為引進項目方,找盛隆集團量身定制演藝劇場,結構形式復雜、工程造價高,其他商家又無法使用。雙方所簽協議約定,對方要按工程進度付款,而今我司已建好基礎部分,對方應支付5%資金(3000多萬元),但對方拒不支付。” 王宏出示的《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合作協議》顯示,該協議簽署于2020年5月。濟南文旅作為甲方,盛隆集團是為乙方。 本報記者注意到,上述協議顯示,“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所屬擬定購房產部分正式開始建設動工后,甲方根據雙方認可的工程造價預算,按工程進度分階段向乙方繳納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及相關產業用房購房款(工程基礎完成后,支付購房款的5%;地下室工程完成后,支付購房款的10%……)”。 王宏對記者表示,“濟南文旅新官不理舊賬,從2020年至今,濟南文旅3年內曾更換兩任領導。盛隆集團自2022年始,多次發函催款,但對方卻以領導換屆重新走流程等多種理由推脫。” 今年4月18日,盛隆集團向濟南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凍結濟南文旅銀行賬戶資金。王宏告訴記者,今年5月15日,濟南市中區人民法院裁定,凍結濟南文旅3個銀行賬戶,但銀行查證其3個銀行賬戶,余額總計僅有1分錢。 目前,盛隆集團希望濟南文旅能按合約繼續推進項目并支付資金。王宏說,盛隆集團已等不及了。一方面,盛隆集團已投資6億多元,成本巨大;另一方面,項目挖好的基坑深達14米,基坑支護是臨時性結構,設計使用期限18個月,目前僅剩6個月到期;還有一方面是,濟南地下水位高,若工程長期停滯,一旦極端天氣發生,可能面臨巨大安全風險。目前已有居民投訴,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合作伙伴還是購房關系? 據王宏介紹,和盛隆集團簽署合作協議的是濟南文旅,但后來其全資子公司濟南文旅發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曾具體負責過該項目。鑒于此,10月17日本報記者聯系該子公司董事長,但對方建議聯系濟南文旅宣傳部門。 盛隆集團告訴記者,目前濟南文旅負責宣傳的部門是黨群部。10月18日,記者聯系到黨群部相關人士邵斌(化名)。邵斌對記者表示,盛隆集團和濟南文旅之間沒有任何共同開發和共同推進項目的關系,雙方僅是純粹的購房關系。 關于濟南文旅一直未給盛隆集團付款的原因,邵斌提到,“為什么一直沒給他(盛隆集團)錢?因為他(盛隆集團)遲遲動不了工,拿不到預售許可證。” 另外,邵斌還表示,即使濟南文旅把錢付給盛隆集團,對方也未必建得起來,整個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總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而濟南文旅購買的僅是德云演藝中心的“一丁點”。 對于邵斌的說法,盛隆集團方面完全不認同。王宏說,“雙方是合作關系,協議約定的是濟南文旅按工程進度付款,這和預售證毫無關聯。另外,當前建成的是第一階段(基礎部分建設),也沒有到拿預售證的時刻。預售證只是對方的托辭。” 根據上述王宏出示的《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合作協議》,記者注意到,協議顯示雙方約定“合作建設以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為核心的山東德云文化廣場項目,盡快推動德云社落戶濟南。” 協議上,“合作方式”部分提到,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項目使用面積約4.5萬平方米,其中濟南文旅定向購買約2.5萬平方米的商業用房,購房價格按盛隆集團開設項目的成本價計算。 此外,協議注明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于山東德云綜合演藝中心及相關產業,甲方(濟南文旅)負責與德云社和濟南市相關部門進行對接工作、前期市場調研和項目策劃、政策的落實和申請各級政府的扶持政策等。此外,協議還表示,“甲乙雙方成立不少于7人的項目協調推進小組,具體負責項目協調推進事宜。” 除以上外,協議還表示,濟南文旅協助盛隆集團“推進山東德云廣場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有權就擬定購房產的各項建設管理工作給予監督指導,甲方擁有按國家建筑設計和施工規范標準,對擬定購房產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票否決權。” 關于盛隆集團的權利與義務部分,協議提到,乙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申報工作,負責項目開工建設的各項手續辦理,負責項目現場的施工和管理工作等。也提到,乙方應合理組織建設,保證建設資金按時投入,確保項目保質保量的按期完成。 10月19日,王宏對本報記者表示,濟南文旅認為雙方所簽的上述協議是無效的。那么,這份協議是否有效呢? 同日,知名律師彭艷軍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若簽約雙方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不存在惡意串通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且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協議通常有效。 彭艷軍表示,合同一旦生效,當事人應遵循誠信原則,按約定全面履行義務。如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責任編輯:張蓓 主編:張豫寧 |
王健林賣掉了萬達在美國傳奇影業的全部股權。 10月14日,
中國基金報記者 泰勒 兄弟姐妹們啊,今晚簡單看點海內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