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新区生态环境质量,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近日,赣江新区20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自主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书并在新区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环保负责人在承诺书中签字,承诺自觉履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各企业承诺: 一是牢固树立环保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二是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 三是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健全,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厂群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开和新闻媒体监督。 下一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将积极践行“企业自律+部门监管+公众监督”的环保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在治理污染上实现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让企业主动投身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成为环境保护守法者与实践者。 通讯员:周旺强 来源:新区生态环境局 编辑:范鑫豪 责任编辑:殷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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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财经记者 长风 泰山财经近日获悉,山东知名民营企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