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以购置房产、合作卖房等为由诈骗227万元 儋州一男子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

新资讯 2022-7-20 20:31 南海网 23 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20日消息 (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颜妍)近日,儋州一男子假借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名义,以帮他人购置房产、办理购房业务,与他人合作卖房赚取利润等为由,通过虚构事实及伪造购房材料、印章、合同等手段,诈骗10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27.19万元,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40万元。


20212月至202111月期间,王某某因无力还债,假借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合作押房(即共同出资支付定金购房后再卖给其他买家赚取差价)、合作卖房赚取中介佣金、购置房产以及办理购房相关业务(包括刷银行流水、变更土地性质、加急办理房产证、支付购房款等)为由,通过虚构事实及伪造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印章、房地产委托代理合同、转账记录等手段,诈骗10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27.19万元。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已部分退赃,遂向儋州市法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的量刑建议。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适用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买房涉及金额较大,广大群众购置房产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务必从正规渠道购置房产,核实清楚房屋信息和房屋中介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再行交易,支付定金、首付款等购房钱款时,务必存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而非房屋中介人员私人账户。同时,认真了解合法正规的购房资质、流程、手续等相关信息,确认房屋相关证件是否真实、齐全,切勿相信诈骗分子关于有偿私自办理变更土地性质,加急办理房产证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购房操作说辞。如果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www.bbbfeiibyy.cn)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资讯获取与信息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多元化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新资讯:www.bbbfeiibyy.cn (盛世汇新旗下网站)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
天天插天天狠天天透| 强奸乱伦麻豆| 成人版抖音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