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備受關注的《清遠市民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清遠市促進鄉村酒店(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正式發布,通過明確民宿的定義和登記相關事項,建立民宿的“進入”“退出”機制;鼓勵采取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模式復合開發鄉村酒店(民宿)項目,力爭到2025年,初步實現全市鄉村酒店(民宿)從規模到質量的全面提升。 單幢建筑客房數量應不超14間(套) 近年來,清遠民宿迅速發展,“親情民宿”已成為清遠旅游品牌之一。但民宿發展尚未建立、完善“進入”和“退出”機制,如何對民宿進行及時有效動態監管仍有待改善。在市一級層面出臺民宿管理的相關規范,是推進清遠鄉村民宿產業規范化的必要之舉。 《清遠市民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以下簡稱《細則》)由清遠市政府印發實施,將自2024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3年。 《細則》確定民宿定義和屬地管理,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對民宿業態的監管范圍。根據《細則》,民宿指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或者其他條件開辦的,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旅游者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景觀、特色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民宿客房規模參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執行,單幢建筑的客房數量應當不超過14間(套)。 近年來設在小區內的“民宿”頗受關注,《細則》明確,不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列明范圍或規模的、或設置在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內的住宿服務經營場所,不屬于本實施細則中所規定的民宿,不適用于本實施細則。 明確進退機制 對民宿實行名單制管理 在民宿“進入”機制上,《細則》明確,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開展民宿登記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辦理民宿登記不得收取費用。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民宿經營主體的商事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工作。 民宿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向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民宿登記、變更、注銷手續10 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報送登記、變更、注銷信息。 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定期收集民宿登記、變更、注銷信息后,于每月30日前書面提交至市民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由市民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民宿實行名單制管理,并將定期公布民宿各類別名單信息,以此完善民宿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鼓勵“三權分置”模式開發鄉村酒店(民宿) 與《細則》同時發布的,是《清遠市促進鄉村酒店(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初步實現全市鄉村酒店(民宿)從規模到質量的全面提升,鄉村酒店(民宿)規劃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規范、產品更加豐富、特色更加鮮明、帶動消費能力更強,形成一批鄉村酒店和鄉村民宿品牌示范成果,有效盤活鄉村旅游資源,帶動農產品、特色手工藝品的生產和銷售,全市鄉村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大幅提升,更好滿足層次化、個性化、品質化的大眾旅游消費需求,成為鄉村酒店(民宿)高質量發展和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標志性產品。 《意見》提出,要堅持高標準規劃布局、高品質示范引領。優先引導在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鄉村振興示范帶、特色旅游區等重點發展區域發展鄉村酒店(民宿)。鼓勵采取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模式開發鄉村酒店(民宿)項目,允許依法登記產權清晰的宅基地和地方房屋,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復合利用發展鄉村酒店(民宿)產業。 《意見》還提出鼓勵市內外人才投身鄉村酒店(民宿)發展事業。將鄉村酒店(民宿)從業人員的客房管理、烹飪技藝、旅游服務等知識和技能培訓納入農民素質培訓工程和相關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各級工會組織職工到獲得等級評定的鄉村酒店(民宿)開展鄉村療休養、春秋游、工會業務培訓等工會活動。各縣(市、區)要將鄉村酒店(民宿)品牌宣傳納入文旅品牌推廣體系和年度旅游宣傳推廣計劃。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曹菁 通訊員:新清遠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黎慧瑩 |
海報新聞記者 張曉 山昊 日照報道 10月23日,以“民宿的未
潮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周羽舒 記者 黃葆青 10月21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