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10月24日,經濟觀察報獲悉,北方某省開始下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存量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 通知提出,各級政府有本級PPP存量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對于已進入運營期的PPP存量項目,實施機構應科學評估運營內容、科學測算政府付費金額,必要時可與社會資本進行友好協商,對項目合作期限、利潤率、折現率等參數進行調整后重新簽訂PPP合同。 通知提出,對在建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地方訴求,繼續提供融資支持,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對已運營項目,引導社會資本與金融機構積極銜接,綜合運用降息、展期、置換、借新還舊等措施降低融資成本;對符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報要求的PPP存量項目,可積極申報專項債券籌集建設資金。 自2023年政策轉軌后,PPP新的機制逐漸形成。但各地仍在探索如何處理存量PPP項目。大部分存量PPP項目簽訂于地方政府財力充沛時。但現在,由于財力下降,地方政府修改合同部分條款的意愿普遍較強。此外,新的PPP模式對項目的收益和類型也有著更為嚴格的要求,行業仍在適應中。 2024年,多地政府開始摸底存量PPP項目,但尚未出臺更進一步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北方某省這份正在征集意見的通知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因而也引起了行業的普遍關注。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薛起堂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從2023年開始,存量PPP項目處于一個“無監管狀態”,地方政府無法按照合同調控執行,導致社會資本也無法正常履約,因而出現很多存量PPP項目的糾紛。通知的出臺有利于這些問題的解決,且直奔當前存量PPP項目面臨的問題,表達出了要解決存量項目難題的誠意。 但他認為,應該由更高層面出臺一份存量PPP項目通知,為各地提供指導性方向。 多地摸底存量PPP項目規范 2023年1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規定2023年2月之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PPP項目以及在此之后新啟動的PPP項目,都應遵循新機制執行。《指導意見》出臺后,財政部連續發文宣布全面廢止之前出臺的PPP相關政策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則陸續出臺了特許經營領域的新政策。 舊的政策廢止了,新的政策尚未有明確規定,那些在2023年2月之前已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PPP項目成了“存量PPP項目”。如何妥善處理存量PPP項目,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社會資本、專家和學者共同關心的問題。 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多地財政部門開始調研地方存量PPP項目問題。 孝感市財政局官網發布的一則信息顯示,4月28日,湖北省財政廳金融處調研組一行到孝感市開展PPP存量項目實地調研座談。調研組聽取了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關于加強湖北省PPP存量項目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湖北省PPP存量項目信息清單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并對有關工作提出了指導性的意見建議。 7月3日,烏魯木齊召開專題會議,研究PPP存量項目規范優化和資產盤活工作。會議指出,規范優化PPP存量項目、盤活利用存量資產是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提升財政可持續能力、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有力抓手,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務實舉措。 10月23日,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榆陽宣傳”提到,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各級財政部門關于PPP存量項目分類處理工作的相關要求,近日省財政廳PPP項目中心調研組來榆陽區就有關工作進行實地調研。 上述通知提出,各級政府要切實扛起本級PPP存量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要依法規范PPP存量項目建設,嚴防項目停擺爛尾,形成“半拉子”工程。切實采取措施防止產生合同糾紛,不得拖欠社會資本賬款,防止逃廢債,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穩定社會資本方預期。嚴肅財經紀律,加大財會監督力度,有效防范和控制財政風險。 通知要求,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實施機構規范開展PPP存量項目績效管理工作。項目實施機構應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按效付費”的重要依據,按照PPP合同約定,及時測算付費金額并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關于在建項目融資方面,通知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地方訴求,繼續提供融資支持,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對已運營項目,引導社會資本與金融機構積極銜接,綜合運用降息、展期、置換、借新還舊等措施降低融資成本;對符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報要求的PPP存量項目,可積極申報專項債券籌集建設資金。 薛起堂認為,由于政策出現了較大轉變,導致存量PPP項目融資出現困難。有些項目一期完成融資后,二期就沒辦法從金融機構融到錢了,這也導致了一批爛尾項目出現,需要政策及時規范。 通知提出,針對PPP存量項目實施過程中,因規劃調整、融資不到位、項目整體改用其他模式等情形提出解決辦法。無法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應及時形成退出后續問題的處理方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后簽訂解約協議。市縣財政部門和省直有關單位應在政府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將政府出具的書面意見(需說明原PPP合同已解除)報省財政廳備案。項目退出后原則上不能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 “協商”機制 PPP模式高峰期,正值地方政府財力較為充沛的時期。在目前財力緊張的情況下,原有一些項目執行面臨困難,地方政府重新協商意愿較強。因此,協商機制也是存量PPP處理的關鍵所在。缺乏有效的協商機制,地方政府與企業的糾紛就容易走到訴訟程序。 上述通知中提出,對已運營項目,一是要與社會資本進行再談判,特別是對受當時市場和金融環境影響、融資成本和社會資本收益過高的項目,要采取多種措施,核減政府不合理、不合規支出責任;二是引導社會資本積極與金融機構對接,降低融資成本;三是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對有經營性收益的項目,提高經營性收益,擴大收入來源。 通知還提出,對于已進入運營期的PPP存量項目,實施機構應科學評估運營內容、科學測算政府付費金額,必要時可與社會資本進行友好協商,對項目合作期限、利潤率、折現率等參數進行調整后重新簽訂PPP合同。 一位PPP行業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需要防止“友好協商”在實際操作中變成逼著社會資本讓步。他說,某個城市因為債務壓力過大,給各縣區政府開會,要求各縣區在建項目要么停工,要么降低“雙率”(收益率和貸款利率),以降低政府的支出。 該人士稱:“當地市政府開會要求社會資本降低收益率,比如此前收益率為6%的降為3%,甚至原有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回報率的,也被要求簽訂新的合同,明確一個較低的回報率。” PPP新機制形成中 從2023年11月至今,PPP新機制已實施近一年。 2024年10月,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督管理平臺顯示,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PPP項目信息系統中已公開信息的特許經營項目有30個。以此計算,2023年11月至今,一個省平均入庫的PPP項目不到一個。其中,高速公路項目13個,國省道公路項目3個,旅游專線項目1個,停車場項目1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項目1個,交通運輸類項目數量最多,共計19個,占比達63%;其次是水務項目,共計5個,占比17%。 上述行業人士表示,目前存量PPP項目還沒處理好,地方政府和市場積極性尚沒有明確提高。《指導意見》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明確收費渠道和方式,要求項目經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 2023年11月,華創證券報告稱,當前,使用者付費項目投資額占全部PPP項目的10%左右。此前的政策允許“廣泛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務”,《指導意見》則要求PPP項目限定于有經營性收益的項目、合理把握重點領域。《指導意見》還規定,政府付費只能按規定補貼運營,不能補貼建設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過可行性缺口補助、承諾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費等任何方式,使用財政資金彌補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 上述行業人士分析,PPP新機制要求項目收益能夠完全覆蓋項目成本,這對新增PPP項目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報價過低,無法覆蓋成本,就不合規;如報價過高,又會影響使用者數量。 一位市場人士提供了一個案例:中部省份某地級市市政污水處理中心一期工程特許經營項目在2023年采用PPP模式時,污水處理價格為2.19元/噸,但合同尚未執行,該地政府即以政策調整為由,終止了該項目。2024年,新機制落地后,該項目又進行了一次招標,參與企業報價為1.35元/噸。轉特許經營后,方案控制價和中標價均為2.35元/噸。 |
制定落實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配備服務管家;創設“經
大眾網記者 孫靜 青島報道 10月24日,“新質生產力的蔚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