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網傳視頻顯示,在廣東肇慶市廣寧縣,幾名自稱是某共享單車公司的工作人員攔住一騎車男子去路,聲稱男子所騎自行車是共享單車公司所有,騎車男子表示車輛是自己買的。疑似共享單車工作人員表示,該男子買的是別人偷的車,隨即便將男子所騎自行車扣下。 之后,一身穿制服的民警制止自稱某共享單車公司工作人員的行為。民警表示幾人不能證明車輛歸共享單車公司所有,幾名人員表示車子上有二維碼,但民警表示對方仍不能強行將車子扣押,因為幾人沒有執法權。 網傳視頻截圖 視頻發布者稱,“車子是屬于佛山的,確實是男子買的,農村的共享單車全都是城里偷運回去的,以每輛200到300元不等的價格被賣到廣寧農村。” 關于此事網友出現兩種不同聲音,一部分網民認為,共享單車的車子都自帶編碼和定位,男子將共享單車歸還這事就結束了,否則告上法院的話,該男子可能涉嫌偷盜,到時就不是還車這么簡單了;而另一部分網民則認為,警察做得沒錯,只有警察才有執法權,在沒弄清楚幾人是否是共享單車工作人員以及共享單車是否屬于該公司之前,車子可由民警暫扣回派出所,然后幾人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去派出所取車。 12月1日大皖新聞記者致電廣寧縣公安局,一民警告訴記者,做事的流程很重要,幾名男子首先要證明自身是共享單車的工作人員,要出示身份證明,然后還要證明車輛是屬于共享單車公司所有,到派出所報案后,由民警調查取證作出處理,目前該事件正在處理當中。 (來源:大皖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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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人口管理機制不完善、信息采集不及時等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