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龔先生在東航App上購買了一張從上海飛往澳大利亞價值6338元機票。因看錯日期,選擇退票,卻只退298元。(1月15日 北京商報) 因看錯了時間什么的,選擇“退票”,雖購票者有一定的責任,但退票后,不會給航空公司造成重大的損失;按理說,除扣去適當的手續費后,理應將大部份款項返還給購買者,以便其重新購票。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上海的龔先生,因看錯日期,在前后不到6分鐘的時間里,所購6338元的機票,竟然只退了298元,還不到總額的20%,其中大部份被以稅與費的形式,理直氣壯地被系統自動扣除了。 面對質疑,該系統客服稱,因客票上若帶有“不可退票”的字樣,只能退還除了燃油附加費之外的其他稅費,無法進一步申訴;也就是說,購票者不允許有半點差錯,出現問題只能自認倒霉,打掉牙往肚子里吞。 乘客與航空公司,本是平等關系,運用APP購票既是為了降低售票成本,也是為了更加方便乘客購票;理應互利互惠,相互協商,尊重市場交易規律,給購票者以改過之機會,適度收取一定的管理成本。 該系統的客服如同“獅子大開口”,雖然看似是“規定”在前,是購票系統設置的問題,但冷靜思考后,無論是“規定”還是“設置”,背后都是人在操作。深層次的原因是航空公司自身權利至上,歸根到底還是“霸王條款”在作怪。 消費者就是上帝,現實中,隨著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深入推進,我國消費者的權益總體得到有效維護,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雖已經形成,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類似偏向商家的“霸王條款”依然存在。 這些類似的“霸王條款”,雖確保了商家的“利益”,卻不僅加重了消費者經濟負擔,侵犯了其正當權益,挫傷了社會的消費熱情,而且還不利于良好消費環境的形成,制約了經濟的持續的發展。 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的發展,乃目前各地拼經濟的重要的舉措。在此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各地、相關部門理應保持清醒的頭腦,高度重視“霸王條款”之害,要推積極的措施,對“霸王條款”亮劍說“不”,將其改改了。 為此,相關部門要及時啟動立法程序,全面審視現有的相關法律,查漏補缺,讓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無處遁形。二是對浮出水面的“霸王條款”,有關機構當綜合研判,及時亮出改革之招,切實維護好消費者之權益,穩步將“霸王條款”鏟除。三是面對“霸王條款”帶來的傷害,眾消費者不可“一忍了之”,而當勇于依法維權,倒逼根治“霸王條款”。 刺激消費,乃當前拼經濟之實招。“霸王條款”的存在,傷害到了消費者權益,拖住了經濟持續發展的腳步,危害不可小覷,望相關部門對“霸王條款”說“不”,“霸王退票費”該退場了。(尚凡 ) |
10月22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自己的女兒在10月22日凌晨兩
如何破解人口管理機制不完善、信息采集不及時等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