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8月30日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寧湖熟交警中隊接報一起警情。一名報警人稱,在該中隊轄區一路口的西側,有一輛小轎車跟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了碰撞。 接到該警情后,江寧湖熟交警中隊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現場處置。民警在事故現場看到,事發路口為“T”字型路口,一輛轎車的右前車門位置與一輛電動車碰撞。 圖為兩車相撞的現場 電動車駕駛人季某向民警表示,自己是正常直行,行駛至事發地點時,一輛轎車從左側超過自己后,突然向右轉彎,自己避讓不及,跟對方發生了碰撞。 對此,轎車駕駛人侯某表示,自己向右轉彎時看到了對方,但對方車速較慢,覺得在轉彎完成前,對方不會到達路口,所以沒有停車讓行。沒想到還是失算了,在路口發生了碰撞事故。 民警現場對侯某進行了批評教育,經認定,侯某轉彎未讓直行,在此起事故中,侯某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駕車轉彎前,一定要降低車速,觀察前后車輛及行人通行情況,待確保安全時才能轉彎通過。 校對 盛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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