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關子辰 牛清妍)11月12日,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出修改,春節假期將放4天假,包括農歷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勞動節將放2天假,日期為5月1日—2日。 《辦法》還新增第七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后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此外,《辦法》的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有相應調整和修改,該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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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一條“男孩在超市摔倒后母親砸店”的視頻在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