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龚先生在东航App上购买了一张从上海飞往澳大利亚价值6338元机票。因看错日期,选择退票,却只退298元。(1月15日 北京商报) 因看错了时间什么的,选择“退票”,虽购票者有一定的责任,但退票后,不会给航空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按理说,除扣去适当的手续费后,理应将大部份款项返还给购买者,以便其重新购票。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上海的龚先生,因看错日期,在前后不到6分钟的时间里,所购6338元的机票,竟然只退了298元,还不到总额的20%,其中大部份被以税与费的形式,理直气壮地被系统自动扣除了。 面对质疑,该系统客服称,因客票上若带有“不可退票”的字样,只能退还除了燃油附加费之外的其他税费,无法进一步申诉;也就是说,购票者不允许有半点差错,出现问题只能自认倒霉,打掉牙往肚子里吞。 乘客与航空公司,本是平等关系,运用APP购票既是为了降低售票成本,也是为了更加方便乘客购票;理应互利互惠,相互协商,尊重市场交易规律,给购票者以改过之机会,适度收取一定的管理成本。 该系统的客服如同“狮子大开口”,虽然看似是“规定”在前,是购票系统设置的问题,但冷静思考后,无论是“规定”还是“设置”,背后都是人在操作。深层次的原因是航空公司自身权利至上,归根到底还是“霸王条款”在作怪。 消费者就是上帝,现实中,随着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深入推进,我国消费者的权益总体得到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虽已经形成,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类似偏向商家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 这些类似的“霸王条款”,虽确保了商家的“利益”,却不仅加重了消费者经济负担,侵犯了其正当权益,挫伤了社会的消费热情,而且还不利于良好消费环境的形成,制约了经济的持续的发展。 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乃目前各地拼经济的重要的举措。在此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各地、相关部门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霸王条款”之害,要推积极的措施,对“霸王条款”亮剑说“不”,将其改改了。 为此,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全面审视现有的相关法律,查漏补缺,让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无处遁形。二是对浮出水面的“霸王条款”,有关机构当综合研判,及时亮出改革之招,切实维护好消费者之权益,稳步将“霸王条款”铲除。三是面对“霸王条款”带来的伤害,众消费者不可“一忍了之”,而当勇于依法维权,倒逼根治“霸王条款”。 刺激消费,乃当前拼经济之实招。“霸王条款”的存在,伤害到了消费者权益,拖住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脚步,危害不可小觑,望相关部门对“霸王条款”说“不”,“霸王退票费”该退场了。(尚凡 ) |
▲夏玲(前排右一)在芦淞市场群进行文明城市宣传。 通讯
近日,有网友反映,其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