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 上海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1000萬輛, 實際使用量約800萬輛, 而屢禁不止的樓道充電、飛線充電 也帶來了多發社區火災事故。 2020年5月15日7時18分,上海寶山區祁華路某小區,發生火災。 起火點位于9樓的一戶居民家中,造成起火的“兇手”正是在家中充電的電動自行車電瓶。 為了不讓意外再次上演, 這個消息來了! 2月26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充電等行為。 聚焦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問題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 條例鼓勵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通過制定住宅小區管理規約等,引導業主使用非機動車集中充電設施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如果電動車違法停放、充電, 怎么辦? 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管理者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予以勸阻、制止; 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這些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條例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室內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由消防救援機構對人員密集場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新聞坊、上海發布等 來源:海南特區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