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美國華盛頓州瓦拉瓦拉上學的留學生楊欣艾最近遺失了一個從合肥家中寄出的快遞,且訂單目的地莫名其妙地從美國變成了英國。 8月23日,楊欣艾的父母在合肥家中打包了將近50斤過冬的衣物和棉被,選擇用快遞上門取件的方式寄出。楊欣艾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上門取件時,工作人員告訴我父母15天內必達,有專員監控整個流程。”出于對該公司速運的信任,楊欣艾父母寄件時沒有購買運費險,兩件快遞的運費總共是3000元人民幣。 由于物件過多,他們選擇拆分成子件和母件兩個快遞打包寄出。8月底,楊欣艾發現自己的快遞遲遲沒有更新物流信息,最新的信息顯示快遞停留在上海浦東國際件關務站點,已于當日晚9點左右完成分揀準備發往下一站。父母致電快遞公司,得到的回復是“快遞正在上海和杭州之間來回中轉。可以繼續等,也可以選擇走理賠程序。” 由于快遞內都是過冬的衣物,楊欣艾決定繼續等待。 10月7日零時,楊欣艾發現小程序更新了物流信息,顯示“快件到達跨境服務點”。她欣喜地以為自己的快遞終于找到了,沒想到第二天收到快遞公司客服電話稱“單方面不找了,這個件已經按遺失處理了。我問這不是才更新嗎?他說這是后臺工作人員看這個件已經拖了非常長的時間沒有更新,順手就更新掉了。” 在溝通理賠的過程中,快遞公司客服方面稱按照公司規定只能賠付100美金,即人民幣650元。“我們按照快遞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大部分寄出物品的發票,東西接近有兩萬塊錢。我查了一下相關規定,應該按照三倍運費來賠償。”不僅如此,再次查看物流信息時,楊欣艾發現訂單目的地從美國變成了英國。快件狀態顯示“快件遺失,正在處理中”。 10月18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快遞公司客服電話。對方表示將和寄件人聯系處理,具體理賠金額由售后部門負責核算。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六條,郵政企業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平常郵件損失的除外。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來源:瀟湘晨報 編輯:劉夢鴿 張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