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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新资讯 2021-10-19 19:06 北京日报客户端 27 0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食品有关图案。记者1019日获悉,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提醒,称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国家药监局方面表示,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


药监部门表示,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据国家药监局方面透露,化妆品的安全性跟可食用没关系。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


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对于未收录在《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为原料添加至化妆品里,还需对其皮肤刺激性、皮肤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进行毒理学评估,经全面评估认为安全的,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后,方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此外,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比如魔芋、维生素K-1等。


药监部门还强调,误食化妆品还存在着安全风险。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


在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果出现不适症状,还应及时就医。


据介绍,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则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这一行为应予禁止。


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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