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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快一年房子还是毛坯,市民吐槽这家装修公司太坑

新资讯 2021-5-30 16:21 人民资讯 31 0

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蒋飞)装修合同形同虚设?装修过程加项加价的情况不断出现,想解除合同还需要付违约金?市民余女士向FM884《浔帮侠》栏目求助,遇到这样的装修公司该怎么办。



在信华紫悦都小区里,市民余女士指着还是毛坯状态的房子告诉记者,这就是知家装饰帮她装修了快一年的房子,如今的毛坯状态就是装修过程中层出不穷的状况造成的。


余女士:去年我们通过网上找到了知家装饰公司,签订了29万的死包,就是半包一口价,但是从去年到今年他没有做完也就算了,还要求加项,不加项就不动工。



余女士告诉记者,最开始是负责装修的设计监理不断地提出加项加钱的要求。设计说当时我们漏报了2个卫生间,就要求私下给他5000块钱,我妹妹说你只要赶快做这个事情这5000块钱他就从微信上转给他了,反正只要一过来他就谈钱。


当不断满足设计监理加钱加项的要求后,知家装饰公司也跟着提出了加项加钱的要求。他说他们少报了、漏了,反正就是一大堆没有报的东西,就是因为我们不懂这一块,所以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说一口价29万,就是不存在任何加项的问题,他现在就是非要加项,先说(加)7万,又说(加)45万。


看着无底洞般的加价要求,余女士不敢再让知家装饰装修了,但当余女士提出解除合同时,知家装饰指着合同当中违约条款说,解除合同可以,还要交钱。对此,余女士表示宁愿解除合同也不会答应装修公司装修加钱的要求。


装修公司回应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八里湖宇龙湖畔花园的知家装饰公司,找到了和余女士对接的工作人员杨静。她表示,双方确实对于装修中出现的增项和费用存在矛盾,这也是自己在审核装修合同项目时的疏忽造成的。因此公司让杨静个人解决,她也愿意承担余女士家装修额外增加的几万元费用。


余女士打算终止合作


但余女士表示,经历装修过程的种种,她已经不想再继续合作了。毕竟装修前期出现了很多问题,加项加费用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对于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诚信她都表示了质疑。


余女士:他们一点诚意都没有,比方说我们约了(装修公司)法人见面,一早上不来,打电话不接,把我们电话全都拉黑了,我们跟负责人杨静沟通的时候,她开始说的很好,签合同的时候说我在公司有股份我是可以说的算,但是到后来真正(问题了)来跟她沟通的时候,她又说我只是一个打工的不要来找我,爱理不理,要不你就去走法院,要不你就去加钱,跟我妈沟通的时候,她就说了这句话,我们家(公司)还算好的这个时候通知你,如果说我们家(公司)做了你们水电做了一半,我跟你停工了,这个钱你加还是不加。


甚至,在与装修公司交涉的过程中,余女士发现出现问题的还不止她一家。那天到他公司去的时候就遇到45家这样的情况。据我了解已经有两家县里的,可能比较着急把房子装修好,每一家都给了23万块钱的违约金给他。


同时,余女士不想延续合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装修时间严重拖延。去年6月初签订的合同,约定装修交付时间是240天,但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房子还是毛坯状态。


正当余女士准备与装修公司结算并终止合同时,发现合同漏洞百出,他们公司走了一个法律的漏洞,合同上没有写开工的日期,但是我们在微信上有一个群聊,上面就写了今日开工,看了一下日期是(2020年)620多号。


律师意见


就余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林:这个合同当中很多条款部分对于业主权益保护部分来说划了一个横杠,没有去填写,或者没有对消费者权益具体的如何去保护有明确的合同上的约定,反而是对于业主的约束方面的条款诸多。


因为双方就装修的实际开工日期有争议,柳林表示,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确定开工时间。对于实际的开工日期,即使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是可以按照实际的开工日期予以确认,比如照片、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确定房屋的具体开工时间,再结合施工日期,就可以明确下来房屋的(装修)交房日期是什么时候。


目前,余女士要求知家装饰结算已施工的费用,退回剩余的装修款,但知家装饰表示无法满足要求。就这一情况,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林表示,如果双方就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柳林:首先,合同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签订的情况下,对于双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装修合同附带了预算、施工图纸,这些实际就确定了装修的范围有多少,如果说中间出现装修公司预算错误,相关的责任是应该由装修公司自行承担的,因为是他自己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对于是否有存在增项部分也是要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之后,在合同之外双方确认有增项项目以及增项项目价格后才能去增项,如果说没有确定,装修公司是不能私自去增项或者私自增收这个费用的。对于装修公司所言,如果你业主不加钱那施工我就不做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是装修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如果因为这个违约行为导致了业主没有办法获取装修完毕的房屋,那么装修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装修公司所言,如果不加价,业主需要承担解约的违约金,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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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交通广播

编辑:黄碧辰

责编:陈姗

审核:高明

本文来源:九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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